这个问题我曾遇到过,是很值得探讨的。

房和地分开抵押,怎么认定?实际上有个原则,记住就好:房随地、地随房。 房随地,说的是土地使用权抵押设置在前,之后在该土地上建设的建筑物,要与土地一并抵押。也就是说,抵押土地上的房产,要与土地一起抵押给同一个权利人。此类情况通常是办理在建工程抵押。 地随房,说的是客户得到房产权证后,再去设定抵押。这个时候,需要把房产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设定抵押,这样也保证了抵押房产和土地的一致性。这类属于正常的房地产抵押。 由于上述原则的存在,土地使用权与房产是无法分开抵押的,办理土地抵押和房产抵押的登记部门也不会给于登记。由此,也不存在分开抵押谁有优先受偿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