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住房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条件: (1)有合法的身份;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4)至少有所购商业用房全部价款或评估价值(以两者较低额为准)50%及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商业用房的首付款; (5)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6)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港澳台自然人,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居留权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外国人。 备注:个人住房贷款期限1-30年;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期限1-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