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停贷,但二手房买方坚持不换银行,这里面有问题。

首先,如果房子没过户,作为房东你根本不用着急,马上再挂出去转卖就是。所以,这个事情不复杂,实际并不是银行停贷的问题,而是你与买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不明确的问题。 如果你房产已经过户,那么这个事情很麻烦,就看你们的买卖合同对付款期限的约定了。如果没有过户,又约定了付款期限,那好办,直接再次出售。 买方现在坚持不换银行,这只是借口。很明显,你们既没约定付款时间,又没提违约责任。这样的情况,买方自然不着急,拖着对他有利。这是在房价预计下跌时候常见的事,倒过来如果房价上涨,购房者不追着你付款才怪呢! 如今之计,只有尽快补充签订付款期限和违约责任。实在不行只有起诉购买合同无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