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这套房子,你不打算出钱,以后也不打算共同还贷,那么,自然怎样都行。

如果你参与了首付,或者未来要参与共同还款,那这种方式有一定隐患。 结婚前贷款,房产证只要落了他的名,就是婚前财产。除了赠予等特别声明之外,女方对这块资产不享受权益。 婚后(领了结婚证之后),凭结婚证,房主是可以加名字的。 但是,由于是有贷款,法律上,房本是抵押在银行,需要加名字,必须是有完全权益,否则银行也不会让你加名,也就是说,需要还清贷款,房本解押,男方(产权人)这时候拥有了房子的完全产权,才能够加上你的名字。或者,以房屋买卖或者赠予的方式,更改房主名字,但需要按交易过户手续,缴纳一笔钱,应该还不少。 否则,加你名字只能是一句空话。 当然,这些都是丑话说在前,如果不离婚,房子名字是谁并没有任何意义对吧?无外乎是在特殊情况下,房子产权归属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