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贷款买房的还款最近已经提前全部还清了,可不知道该去哪儿‘赎回’产权证,应该需要哪些相关手续?”10月24日上午,市民黄女士拨打本报热13335551890反映。
7年前,她用商业贷款在我市购买了一套住房,贷款时限为10年,期间拿到一本盖有抵押章的老房产证,就在前几天,她将剩余的贷款全部提前还清,可现在却不知道该怎样“赎回”产权证。
像黄女士这样的情况
“赎回”产权证需要哪些手续呢?
黄女士的贷款属于提前还款,需要让贷款银行出具一份还款结清证明,同时取回当时抵押在银行的他项权证,然后与银行工作人员一同前往市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注销抵押权登记。
黄女士须提供的材料为:本人身份证原件、银行还款结清证明原件、盖有抵押章的老房产证原件、他项权证原件。
市不动产登记窗口在核实查验上述材料无误后,会在原先老房产证上盖上注销抵押章,即可完成注销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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