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贷人可千万要注意啊,没有收到还贷通知,并不代表着可以推迟还贷。这在法律上可是有着完全清晰的定义。未来假如以此为借口去辩解,那法律也不会承认,辩解理由也站不住脚,最后还是自己倒霉啊。

  如果用老百姓的俗话来讲,那就是“通知还贷人是贴心免费服务,不通知是本分”。如果用还贷人的角度来看,就是“还贷是义务,不还贷就是违约”。这两段话仔细琢磨一下,是不是知道自己可不能马虎大意了。

  由于受到此次公安全事件影响,很多银行也是无法正常上班,有可能延长休假或者在家办公。过去给借款人提供的温馨免费提醒服务,也就是提前三天或提前两天或提前一天,提示房贷还款人需要还款了,别忘了往账户中存入足够的钱。可能此时没有那么及时或者忘了,但是在法律上不是因为没有债权人提醒,借款人就可以不还款的。债权人是没有这个义务的,债务人反而是有还款义务的。

  房贷是一个长达20年30年以上的债务,从道理上或者法理上可以默认认为,债务人已经充分了解自己的还款义务,并遵守了每月还款的规则,所以此时债权人的提醒是一件可有可无的事情。为什么很多银行愿意去做债务人提醒呢?主要就是想提供一些免费的增值服务嘛,让房贷人觉得银行服务体贴、细心,考虑周全。但是这构不成债务人对于债权人的要约,所以即使债权人不提醒,债务人仍然要还款,不还款就是欠债逾期。

  当然如果债务人此次是处于四种人行列,湖北疫区人员,医护人员,以及提供救灾物资的人员,病毒感染病人。那么即使没有及时还款,也不需要太多担心,未来可以后续补充资料,向借款银行申请延迟还款。这是有着银保监局的政策规定的,所以可以及时用起来。但是最佳方法是提前申请,只要手里有一定的证据,基本上是能申请下来的。

  我们很多人都有一个思维怪事,可能也是人性的一个弱点吧。也就是别人不催不动,或者故意去遗忘让自己背负压力的事情。但是现在可是法治社会,一切以法律去作为准则,去判定一个事是对还是错?所以房贷不还款,绝对是个措施,没有任何前提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