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你描述的问题来看,银行只是批贷了,还没有过户放款。

一般发生这种情况会有两种主要的原因: 一种就是房屋涨价了,特别是16年的时候很多业主就违约了,因为房价一天涨几千,所以违约的成本跟涨价带来的利润相比,还是非常低的。 还有一种就是,贷款审批时间过长,因为有的业主他卖房子是为了快速的回笼资金,他有可能找到了一个愿意全款买他房子的人,所以说他也可能会违约。 其实我们二手房在申请贷款的时候,都是先银行批贷,然后去房管局办理过户,然后办一个属于你自己的新房本,抵押完成,然后放款。 这个流程是不会变的,所以说你目前只是说贷款批了,但是还没有放款。 但是你损失了中介费+定金+贷款审批费用(一般是评估费加担保费)。 但是你可以向原业主申请索赔,因为你申请贷款肯定付出了大量的时间,金钱,然后对你的征信也是有很大影响的。 如果是业主方单方面违约,那么你的合同条款中肯定是有违约责任这个条款的,按照违约条款赔偿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