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合法居留身份证; 2、具有正当稳定的职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具有法律效力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付20%(含)以上购房款; 5、若为期房的须具有可作抵押、质押的资产或经认可的法人单位作为保证人。 备注: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商用房最长10年),借款到期日不超过退休年龄
所需材料 借款申请人需向本行提供以下资料(均为原件): 1、房屋销售合同及已付不低于30%的预付款证明; 2、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或有效居留证明,以及婚姻状况证明,如有共有人,则需提供共有人身份证、户口簿; 3、夫妻双方收入证明; 4、本行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