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为GPGD,五改三、三改一大行其道,许多购房者以极少的首付、极低的税费买到了心怡的房子,相比于部分热点城市动辄六成以上的首付,深圳的购房门槛不可谓不低。

只是这一切玩法随着“三价合一”的政策落地嘎然而止,即:银行评估价=实际成交价=网签备案价!

一时间,“阴阳合同”、“GPGD”几乎绝迹。

那么这个做法真的不可行了吗?对于失去首房首贷的人来说,还存在首付又低、税费又省的购房方法吗?

“全款抵押”有效地解决了这个难题!

顾名思义,全款抵押是由第三方垫资、全款买房,再用经营贷的方式,抵押七成出来,最终达到低首付(三成左右)、低税费的买房目的。

以某客户以五成名额买一套总价900万的次新三房两为例,和正常首付的费用明细分别如下:

总结这种做法的好处是:

1、适合五成或者以上名额的购房者,实际首付三成,合理加大杠杆;

2、少量避税,此笔交易约省去税费8万元;

3、有免掉赎楼费的可能性(需卖方配合)。

总体,全款抵押相对于正常首付还是多了部分成本,即多了垫资费、贷款费,少了赎楼费、部分税费。

1、 房产投资是杠杆+选筹的结合体,二者缺一,都不能使得利益最大化,杠杆,是房产投资的重要工具;

2、 在三年贷款到期前的1-2年,完全可以提前审批,替换年限更长、利率更低的产品;

3、 相比二十年,我更愿意选择三年先息后本的产品,因为90%以上的房子会在中途转按、出售,很少有人会坚持还20年的按揭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