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佛缘”问政:

  我婚后买房产权单独所有,公积金贷款。现因重大疾病的原因,想将房屋加上我爱人名字。能否同意申请?什么情况会同意申请?谢谢。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如下:

  房屋存在抵押登记,不动产证上加名字,需提交以下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3、不动产权属证书4、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提交共有人增加或者减少的协议(夫妻过户的提供结婚证,离婚过户的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法律文书及生效证明);共有份额变化的,提交份额转移协议5、相关税费缴纳凭证(登记费);6、抵押权人(公积金)同意增加共有人的书面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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