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拿回”本属于我自己的东西,

还犯法?

不好意思,

偷回自己的东西一样犯法!

8月25日,刑侦大队接到马某报警称:2021年5月10日其停放在城北区柴达木路某地下停车场里的一辆大众迈腾轿车被盗,接到报案后,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取证。经调查,丢失车辆为闫某某抵押给马某的车辆,后闫某某将此车偷走。最终,民警通过侦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闫某某的位置,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城北区某小区成功将其抓获。

经询问,犯罪嫌疑人闫某某对其盗开车辆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