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富县被确定为国家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县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县宅改办的全力推动下,县金融工作中心和人民银行富县支行围绕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等相关政策进行深入研究,并先后组织召开多次研讨会,与相关职能部门及涉农金融机构等单位仔细研究政策,针对工作难点进行深入分析,引导和支持富县各金融机构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进行探索,联合多部门制订出台了《富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盘活农村各类资源要素、破解了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抵押难、登记难、评估难、流转难等政策难题,助推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尽早落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农民贷款,激活农村发展活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5月17日,牛武镇清泉寺行政村农户孙某成功获得了农合行牛武支行发放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10万元,这笔贷款是全县首笔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孙某也成为了全县首个利用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的农民。农民住房财产抵押贷款不仅解决了农村经营主体因资金短缺无法满足规模种植需要的问题,满足农业规模化发展及农户的扩大再生产所面临的资金需求,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信贷风险,缓解了当前农村抵押品缺乏的现状。

下一步富县金融工作中心和人民银行富县支行将持续做好政策宣传引导工作,从孙某的成功案例中汲取经验,向县域内各金融机构推广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业务,在各金融机构内设立业务网点,从而整体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充分发挥金融支撑作用,以优质的金融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建设,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