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有一套值100万左右的公寓,现在银行给她批了40万,已经放款了,她想多贷10万,让我去打份征信帮她签个名,说我完全没风险,执行也是执行她的房产,请问确实是这样吗?银行不会追责我吗?

我觉得还是总结一下比较好。

1.朋友说我完全没风险,执行也是执行她的房产,请问确实是这样吗?

不是这样的。

你不仅有风险,而且风险很大,这样的朋友立即离开他,越远越好!

根据网友提供的信息,网友朋友的资质不是一般的差。

为什么这样说?

一般情况下,房产抵押贷款的抵押率在70%左右,个别人银行的超值抵业务,抵押率可以超过100%,也就是说价值100万的房产最高可以贷款100万元以上。题主的朋友100万元房产只给批40万元,就说明题主的资质比较差。

一笔贷款能批多少金额,先看还款能力,根据你的职业、收入、资产、负债,甚至包括年龄、学历、婚姻状况进行综合评定。接着看还款意愿,根据你的征信、年龄、职业、学历、婚姻状况等进行评定。当然,借款用途要合法合规,以贷还贷、贷款交首付、炒股、投资等,这是红线,谁让你去触碰,谁就是你这辈子的仇人。别杠,我们知道现实当中很多挪用贷款、受托支付虚假等问题,但是,谁要是明目张胆地让你贷款还贷款,让你贷款炒股,他就是你的仇人,不论是政策上讲,还是投资安全上讲,都是坑你没商量。

2.银行不会追责我吗?

会的。

如果朋友还不了贷款,银行会第一时间找你还款,不管那个抵押物的房产价值多高,银行也会追责你的。

这个签字,是典型的补充担保,就是银行为了保险,再找个背锅的。

为这笔贷款提供担保,而且是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你见过银行借款接受一般保证吗?没有的事,一律连带保证没商量。

大多数情况下,抵押担保风险比较小(比如房贷),通常不会要求再提供担保。如果借款人的资质不够强(还款能力弱、还款意愿不太好),银行也会要求借款人再提供一个担保人,这个担保人通常会是体制内或稳定工作的其他行业,万一贷款出现风险,银行会第一时间保全资产,对抵押物进行查封,对借款人的其他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同时,对担保人也是同样的处理。

连带保证的厉害之处,就是可以不经过诉讼、仲裁,不经过处理借款人的资产就直接对担保人的资产进行保全,比如冻结工资卡,还配合的还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就是拘留。

可能有人会不赞同我的意见。

毕竟理论与实践有很大的差距。银行在催收贷款时有个原则:欺软怕硬,谁的钱(借款人或担保人)好要先找谁。

虽然房产拍卖银行能赚一笔,合同约定(也是法律保护的)所拍卖房产价款优先偿还银行的贷款本金、利息,还包括相关费用,这个费用,包括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具体有哪些费用,你猜。

但是,通过拍卖房产来还贷款,难于上青天呀,漫长的时间,谁等得及?期间的立案、起诉、开庭、判决、执行,一个环节有异议都可能会拖好久,哪有直接向担保人施加压力来得方便呢?

如果担保人是体制内,或者教师、国企等,传票往单位一送,就算银行不催你,只需要你的领导看你一眼就够了,不替他还款你试试!

不仅是本案中的情况,需要我们担保,其他原因提供担保的,也千万不要,除了是至亲(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其他人的担保,只要对方提出来就是个坑。因为银行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说明借款人能力或信用存在问题,明知对方有问题,你还给他担保,只能说明你的勇气可嘉、智商着急!

以上言辞有些激进,话糙理不糙,还希望各位理解就好。

切记切记切记!

不要担保、不要担保、不要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