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在开展质押融资业务时,存在企业规模小、轻资产,可抵押资产少,信用评级不足,市场竞争力不足等问题,加重中小微企业融资负担。加之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担保机构不成熟,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的融资行为存在很多顾虑。

为解决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评估难”“处置难”,以及银行不愿贷、保险不敢保等一系列难题,烟台开发区率先在全国创新推出“6:3:1的市场化风险承担模式”,变企业的“知本”为企业发展的“资本”,顺利解决了纯知识产权质押难题。

该模式中,金融风险由保险公司、担保公司、银行三方金融机构按照6:3:1的比例共同承担。保险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参与,为银行承担了90%风险,极大降低了银行的风险敞口。在具体操作中,先由银行和担保公司进行尽调审查,在双方均审批通过的情况下,再交由保险公司立项审批,保险公司拥有一票否决权,一定程度上降低保险公司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