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抵押一般需要以下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


4、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所抵押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并未做任何其他抵押。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7、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8、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


法律依据:


《担保法》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