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回收期(年)=投资总额÷年现金净流量

2、若各年的现金净流量不相等:

投资回收期(年)=n+(第n年年末尚未收回的投资额/第n+1年的现金净流量)

投资回收期法是指收回全部投资所需要的时间。

决策原则:投资回收期一般不能超过固定资产使用期限的一半,多个方案中则以投资回收期最短者为优。

优点:能够直观地反映原始投资的返本期限,便于理解。可以直接利用回收期之前的净现金流量信息,计算简单。

缺点:没有考虑资金时间价值因素和回收期满后继续发生的净现金流量。不能正确反映不同投资方式对项目的影响。

投资按投资回收期限的长短分类有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是指回收期在一年以内的投资,主要包括现金、应收款项、存货、短期有价证券等投资。长期投资,是指回收期在一年以上的投资,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长期投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