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类问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r第一种情况:主要看在放贷过程中是否认真履行了审查手续.作为信贷员如果按规定认真履行了审查义务,但因贷款人经营不善,造成还贷逾期甚至是死帐,属于金融机构正常的信贷风险,不应由信贷员承担责任.\r第二种情况:由于信贷员在贷款审查期间,把关不严,造成贷款无法收回的,就承担相应的责任,甚至下岗.第三种情况:信贷员应该预见贷款风险但放任这种风险的出现,甚至与贷款人合谋骗贷的,造成金融机构损失数额巨大的,除应受到行政处分外,还有可能被控失职渎职和合伙诈骗两项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