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高利转贷罪的认定标准如下:

只要行为人出于转贷牟利的目的,将其从金融机构套取的信贷资金转贷给他人,且在支付利息后仍有盈余报酬的,即为高利转贷行为;如果该盈余报酬金额达到法定追诉标准,即可认定为高利转贷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