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还款是毕业第一年的12月20日,生源地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从毕业第一年的9月1日起,贷款学生需要自行承担当年9月1日至12月20日的贷款总金额利息。

毕业第二年和第三年只支付上一年12月21日至本年12月20日利息,从毕业后第四年开始,贷款学生须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具体还款计划按《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执行。

毕业后的暑假从8月15日开始算起利息,如果有钱,在8月l5前还了,如果一次还不了,按时结清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