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商贷转公贷有哪些要求

  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接下来由我为大家整理出岳阳商贷转公贷有哪些要求,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商转公贷款对象:

  在岳阳市(含所辖县、市、区)范围内因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了商贷且贷款尚未偿清,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所规定贷款条件的职工。

   二、申请商转公贷款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岳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条件。

  1、借款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均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从开户之日算起),且月汇缴额达到岳阳市当年最低汇缴标准。

  2、借款申请人在岳阳市合法购买自住住房,并在商业银行办理了购买自住住房按揭贷款,尚未结清贷款。

  3、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过累计3期(含3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

  4、第三次公积金贷款或第三套房(以上)不能申请贷款(认房认贷)。

  5、借款申请人应具备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的`能力。借款申请人所申请贷款的月均还款额与家庭其他债务支出之和,不得超过家庭(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月收入的50%。家庭其他债务包括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办理的商业银行贷款、信用卡透支、民间借贷等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视同于担保人的债务。

  6、根据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的个人信用报告,如果借款申请人或共同借款人信用记录有连续6次或累计10次的不良记录,不能申请贷款。

  7、获批商转公贷款前,需付清全部房款。

  8、以本次购买的自住住房作为抵押。

  ( 二)贷款申请人是原商贷的借款人或其配偶,且贷款申请人是原商贷所购住房的所有人或共有人。

  (三)商业贷款已正常还款12期以上,在还款期间没有出现过累计3期(含3期)以上或连续两期的逾期行为。

  (四)原商贷贷款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五)原商贷申请人已取得所购住房的《不动产权证书》,可以正常设定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