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代偿学费。因为不符合补偿、代偿的对象


按照《黔教办助函〔2020〕92号》文件精神:根据基层就业形势和基础设施等变化的实际情况,为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我省最贫困、最需要人才的艰苦边远地区就业,以下几类人员不再属于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范围:


1.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全部免除学费政策的省属高校毕业生;


2.中央部属院校、省外非部属高校、各市(州)高校到我省基层就业、服务的省属高校毕业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