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银行违规放贷,明知借款人提供虚假资料仍然放贷,或者银行内部人员与借款人勾结、帮忙骗贷,发生行贿受贿行为等,银行是有责任的。

2、如果银行尽到了应有的审查义务,则银行没有责任。在我国,对贷款诈骗行为予以特别的犯罪化的探讨,是置于经济犯罪这一大的语境下开始的。

经济体制转轨、社会经济活动的扩张,尤其是现代金融体制的形成,所要求的规范建立过程中必然伴随大量的失范现象,贷款诈骗行为的大量出现就是一个较为典型的事例。

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秩序,同时还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之一的社会信用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