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江苏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

  一、申请条件。适当延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缴存时限。

  此前政策为:借款人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近期应缴未缴不超过4个月;

  二、贷款额度。

  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情况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家庭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最高公积金贷款金额为60万元。

  三、贷款比例。按照缴存和购房情况设定最高贷款比例(贷款金额占房产总价比例)。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住房的,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70%;异地贷款及其他情况最高贷款比例设定为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