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时雨”个人贷款   “及时雨”个人贷款是指向我行认可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其正常资金需求的贷款。

1.在我行代发工资的正式长期从业人员;   

2.不在我行代发工资的优质客户群体,具体包括:   正式在编的大中专院校、中小学教师;   三级甲等医院以上副教授、医生、主治医师、护士等医护人员;   在职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标准管理的人员;   取得律师、注册会计师等资格并从业2年以上的律师、注册会计师;   金融、能源、邮政、通信、交通等行业,工作年限在2年以上的正式员工;   在外企或大型国有企业连续工作达到3年以上的中高层管理人员。  申请条件   1.本市城区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的自然人。年龄在18周岁至60周岁之间,但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不得超过60;   2.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及固定的居住场所,月均收入在1000元以上;   

3.借款申请人、配偶无其他大额需要偿还贷款和对外负债,无不良信用记录;   

4.借款人须在我行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5.能提供具备我行要求条件的保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