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夫妻两人在婚前都各自贷款购买了房子,且均是名下首套住房贷款的话,那在婚后办理房贷利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时就可以选择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而扣除标准是每月一千,扣除标准的50%就是每月五百。

当然,夫妻双方经约定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进行扣除也行,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