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工作日

内完成贷前调查、审查;资料齐全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出具审批意见,明确贷款用途、额度、期限、利率、偿还方式等;贷款审批完结后,2个工作日内合作银行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根据借款人用款意愿发放贷款。


(三)贷款报备:合作银行发放贷款后,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至市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