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看一下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于2010年5月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以上简称“四种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对照发条看下是否构成犯罪。

按照你的描述你朋友应该是和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和银行签了抵押贷款合同,银行也已经将款项发放给了开发商,暂不管他们之间到底是怎样约定的,至少你朋友表面上是贷款买房人,自然应当还款,款项还清后也应当取得房产权利,即成为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