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法律保护的利息为,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范围内的利息。

超过这个范围的,对于超过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超过这个范围的利息属于高利贷,我国法律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年利率不超过24%的法院保护,超过24%不超过36%的法院不支持,超过36%的可以追回,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国家保护利息的标准,如超过国家标准利率三倍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一年期国家、利率是百分之二点一,如果民间借贷利率超过百分之六点三,就不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