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存量助学贷款定价基准转换申请”,其实就是因为自2020年1月1日起,新签订合同的助学贷款利率都是按照同期同档次的LPR减30个基点来执行了,所以在2020年1月1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仍参考央行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存量助学贷款,学生就可以申请进行定价基准转换操作。

而学生可以申请转为上年12月发布的同期同档次LPR减30个基点的浮动利率,也可以申请转成与LPR减30个基点相等的固定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