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不得高于房价的80%;对已结清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申请第二次,最高贷款限额不得高于房价的80%。

(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限额不得高于评估价的50%。

(3)借款人每月还款额(含各种贷款每月还款额及信用卡每月分期还款额等负债)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4)借款人的申请金额不超过所有限额的,以申请额作为贷款金额;申请金额超过任意一项限额的,以其中最低的限额作为贷款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