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基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综字[1997]144号)明确规定:“住房公积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1999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个人取得的储蓄性专项基金存款的利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因此职工在缴存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时,免征个人所得税。

公积金不扣税,在公积金账户里,会有活期的利息。

提取不扣税。

有部分地区,允许交高额公积金,因为个税是在扣除社保公积金后计税的,那么这些地区会有在超过一定金额后,超额部分的公积金基数要放在工资中一起扣个税,这是每月扣的。所以你提公积金是不扣税的

住房公积金是不需要扣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