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车辆也可以对债务担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车辆所有人可以將自己的车辆抵押为债务人的债务人担保。抵押人以车辆为抵押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担保合同,并进行抵押登记。抵押是担保的一种方式,并不改变车辆所有权。

不是自己名下的车,也是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非本人名下汽车抵押贷款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车主与借款人共同贷款,成为名义上的共贷人,共同履约还贷义务;第二种是实际用资人作为借款人,车主无需到场办理相关手续。不过,由于不清楚抵押车辆是否在征得车主的同意下进行,所以贷款机构会通过提高利息的方式,弥补经营风险。


正常情况下,车辆抵押贷款是要求必须本人的车才能够到车管所进行抵押,如果不是本人名下的车辆进行抵押,则需要车辆所有人的同意。于是,用亲属名下车辆作抵押无疑可以成为缓解资金难题的权宜之计,不过,前提是各项手续必须齐全,方能办理,缺一不可。通常而言,所需材料包括借款人和车主的身份证、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购车发票、完税证明、汽车保险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