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按《婚姻法》第17条的规定,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未还清部分为双方共同债务。基于不动产特性,只有一方能获得房屋所有权。因此,获得房产一方应对另一方补偿。一般原则为,获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首付和按揭贷款的一半,剩余贷款部分,由新的房产所有人独立偿还。


按照市值进行估价,减去剩余贷款,剩下的均分,谁想分到房子,就必须支付对方应得的款项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

贷款的部分原则上也是夫妻平分。夫妻离婚时,房屋贷款可以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为婚后夫妻买的房子通常都是共同财产,房产是共同财产,意味着贷款也是夫妻共同债务,而且有贷款的房子无法过户,所以分割房产的话,得夫妻两个人先想办法把贷款给还清。

1.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就应该由夫妻平分,离婚时房子有贷款的情况下是没办法过户的。

2.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关于房产的贷款,原则上肯定是谁要房子的产权,谁就偿还房子的贷款,可是夫妻两个人在不还完房贷的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是无法改变的,除了房贷,其他的夫妻共同债务,即便离婚了也是两个人共同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