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07月银监会发布《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放低小企业贷款门槛,从而鼓励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相比于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此次发布的《意见》允许银行向小企业提供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等。政策性银行同时获准向小企业提供贷款或授信。此前,只有部分资金实力强的商业银行才能向小企业发放贷款。在贷款种类方面,《意见》鼓励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发放信用贷款。以前,小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必须提供实实在在的抵押物。此外,银行可开展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质押,小企业业主或主要股东个人财产抵押、质押等。《意见》所指的小企业包括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今年3月,银监会主席助理王兆星公开表示,为鼓励银行做好小企业贷款,银监会将研究在市场准入和机构布局上对表现出色的单位实行准予其跨区域经营等优惠政策。去年全年,境内金融机构小企业贷款额增加5396亿元,增幅为15.8%。小企业贷款发放工作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仍存在区域性不平衡等急须解决的问题。据分析,银监会这次的新政出台将为商业银行调整贷款结构起到提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