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房子有贷款离婚不需要到银行解除还贷,而且你也解除不了。

面对这种情况需要在离婚协议中明确说明房贷以后由谁承担,否则会留下后患。

假如离婚时你们商量的是由某一方承担后续的房贷,但只是口头约定,以后当他无力还贷时银行会找另一方进行追偿,你们的口头约定不具有法律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