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往前推算6个月个人已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首次汇缴时间至今达6个月,首次汇缴以资金流水帐记帐日期为准。对我市引进的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含股改上市企业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等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公积金连续缴存要求。


  3、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4、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依照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办理担保。


  6、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延伸:


  二手房贷款所需材料清单 (以下资料均需提供原件)


  1、身份证件


  借款人均须提供身份证件(外籍人士提供护照)。


  2、住房公积金储存卡


  借款人通过中心网上服务厅或服务窗口等渠道核实身份证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与中心业务系统登记信息一致的,可以用身份证代替公积金储存卡。


  3、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



  4、存量房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内容完整、装订整齐,若有补充协议应一并提供。


  5、契税完税单


  自契税完税日期起,在两个月内提出贷款申请。资金监管的二手住房,以资金监管协议代替契税完税单。


  6、江苏省常州市销售不动产通用发票



  7、婚姻关系证明


  (1)购房人已婚的,市区、武进办理的公积金贷款,提供结婚证或能证明婚姻关系的户籍证明;金坛、溧阳的公积金贷款,提供结婚证。


  (2)购房人未婚的,提供本人户口簿;


  (3)购房人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或离婚调解书);


  (4)购房人丧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证明和能够证明与死者婚姻关系的材料。


  8、还贷帐户


  提供借款人银行借记卡或活期存折


  【注】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借款人。


  友情提示:


  1、办理贷款申请前,请先核对所需资料是否齐备,按顺序提交。


  2、需办理组合贷款的,请另外准备收入证明等商业性贷款所需资料(详情向银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