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联合银保监:落实好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

  4月26日,央行发布公告称,央行联合银保监会组织召开全国金融精准扶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扶贫小额信贷延长还款期限等。  金融支持和产业扶贫结合  根据央行的公告,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适当增加信贷政策弹性,统筹平衡好信贷投放和信用风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完善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体系。  会上进一步明确金融精准扶贫的工作重点。会上指出,各金融机构要继续认真做好今年金融扶贫的重点工作,聚焦“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未摘帽贫困县,用好用足扶贫再贷款等政策工具,继续加大金融资源投入,力争实现基础金融服务全覆盖。持续推动金融支持和产业扶贫结合,对受疫情影响的扶贫龙头企业,落实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的要求。高度重视扶贫领域融资风险,加强贫困地区信贷质量监测,进一步完善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管好用好扶贫小额信贷,防止风险累积。  银保监会数据显示,一季度末,银行业对21.8万户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日常资金周转支持,余额21.4万亿元;对29.7万户产业链上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余额5.8万亿元;对35.3万户产业链下游企业提供融资支持,余额9.3万亿元。  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对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免收罚息,不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到3月末,银行机构已对约8800亿元中小微企业贷款本息实施了延期。  截至3月末,全国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12.55万亿元,同比增速25.93%,远高于各项贷款的同比增速。  4月22日,银保监会副主席黄洪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银保监会将继续抓好政策落地工作,通过加强窗口指导、政策辅导、监测统计、总结评估等,督促指导银行保险机构用好用足用活相关政策支持,加大银企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政策落实不打折扣、政策效力不层层递减,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  平衡好信贷投放和信用风险  会议强调,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支持政策,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扶贫小额信贷延长还款期限等。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政策,适当增加信贷政策弹性,统筹平衡好信贷投放和信用风险。提高保险保障水平,完善以“农业保险+大病保险”为核心的保险扶贫体系。  银保监相关人士表示,银行业加大小微企业信贷支持,一季度末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长25.93%,五家大型银行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4.4%,在2019年基础上进一步下降 0.3 个百分点。增加信用贷款,一季度对企业、商户和个人经营者发放的信用贷款增加2.5万亿元,增量接近去年同期的2倍。优化续贷安排,扩大续贷规模,缓解企业资金周转压力,一季度共办理续贷 5768 亿元,其中近九成资金投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企业贷款实施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目前已对约 8800 多亿元贷款本息实施延期还款,同时灵活安排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消费贷款还款计划,有效减轻企业和居民还款压力。  在利用“农业保险+大病保险”防止返贫上,中国人保介绍称,一是因地制宜,开发扶贫专属产品;二是创新险种,扩展保险产品责任;三是优惠定价,降低保险产品费率。

银保监会等五部门:中小微企业贷款还本付息最长可延至6月30日

《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 《通知》强调,湖北地区各类企业适用上述政策。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地区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 《通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开通线下和线上等多种渠道,为企业延期还本付息申请提供便利。要及时受理企业申请,限时回复办理。要对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贷款进行专门统计、密切监测。

五部门:对因疫情受困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3月1日表示,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复工复产延期,中小微企业开工率不足,现金流收入大幅减少,流动性压力亟需纾解,有必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针对性帮扶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将有助于缓解企业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给予企业一段时间缓冲期,有利于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通知》要求,对于2020年1月25日以来到期的困难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以及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中小微企业需支付的贷款利息,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一定期限的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还本付息日期最长可延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对于少数受疫情影响严重、恢复周期较长且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与企业协商确定另外的延期安排。针对湖北地区,《通知》作出特殊安排。一是扩大政策覆盖范围。湖北地区各类企业(包括大型企业)都可以享受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二是给予专项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应为湖北地区配备专项信贷规模,实施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优惠,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较上年平均水平降低1个百分点以上。《通知》同时指出,将从监管政策、货币政策和财税政策等方面给予配套支持。对于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

中央银行以什么方式向商业银行贷款?

1、再贴现,即商业银行以工商企业向其贴现的商业票据为抵押,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取得所需的资金,这是最为广泛的一种做法。2、抵押贷款,即商业银行以实物资产作抵押向中央银行借款,这种形式并不多见,因为对中央银行来说较为烦琐。3、信用放款,即中央银行直接向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放款,不需要抵押。这种形式一般表示中央银行对申请贷款的银行比较信任,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在国内也具有一定的声誉和经营业绩。扩展资料:贷款种类①年度性贷款,掌握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②季节性贷款,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因季节性支付增大而须向中央银行调剂的贷款,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③日拆性贷款,这是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调剂临时性资金不足而向中央银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0天,最长不超过20天;④再贴现,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已贴现的未到期合法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央银行进行票据转让以取得中央银行贷款,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银行贷款

银保监会: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

据了解,银保监会表示,出台通知的主要目的是,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复工复产延期,中小微企业开工率不足,现金流收入大幅减少,流动性压力亟需纾解,有必要进一步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出台针对性的帮扶政策。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将有助于缓解企业财务支出和流动性压力,给予企业一段时间的缓冲期,有利于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恢复发展。银保监会称,本政策强调精准支持,重点帮扶前期经营正常、受疫情影响遇到暂时困难、发展前景良好的中小微企业(含小微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不搞一刀切。关于延期还本付息,银保监会介绍,2020年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如果中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还本付息,可以向银行提出延期申请。银行可根据企业受疫情影响和经营状况,给予企业一定期限的延期还本付息安排,最长可以延长至2020年6月30日,免收罚息。而对于需要延期支付的贷款利息,其具体偿还计划,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企业双方自主协商、合理确定。同时,监管政策方面,银保监会说,对于1月25日至6月30日期间实施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的贷款,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坚持实质性风险判断,不因疫情因素下调贷款风险分类,不影响企业征信记录。但企业复工复产后,经过一段时间的正常经营,如果这些企业仍不能按时正常还本付息,贷款该认定为不良的就要认定为不良。另外,货币政策方面,人民银行综合运用公开市场操作、中期借贷便利、常备借贷便利、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维持银行负债端平稳接续。

中央银行以什么方式向商业银行贷款?

1、再贴现,即商业银行以工商企业向其贴现的商业票据为抵押,向中央银行再贴现,取得所需的资金,这是最为广泛的一种做法。2、抵押贷款,即商业银行以实物资产作抵押向中央银行借款,这种形式并不多见,因为对中央银行来说较为烦琐。3、信用放款,即中央银行直接向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放款,不需要抵押。这种形式一般表示中央银行对申请贷款的银行比较信任,申请贷款的商业银行在国内也具有一定的声誉和经营业绩。扩展资料:贷款种类①年度性贷款,掌握期限一般为1年,最长不超过2年;②季节性贷款,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因季节性支付增大而须向中央银行调剂的贷款,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③日拆性贷款,这是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为调剂临时性资金不足而向中央银行申请的贷款,期限一般为10天,最长不超过20天;④再贴现,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持有已贴现的未到期合法商业承兑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向中央银行进行票据转让以取得中央银行贷款,一般为3个月,最长不超过6个月。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央银行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