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在房交会上看中一套三居的商品房,并与开发商签订《商品高房预售合同》,双方约定首付30%,余下的房款以担保贷款的方式付款。

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因第三方情况被法院冻结,如:资金,开发商基本上都是用项目或者该物业向银行贷款,如开发商无能力偿还银行贷款,那么就无法解押该物业,购房者也不能对该物业进行买卖,也签不了正式合同!更不用说做按揭了,因为此物业已经被抵押。需要解押以后才能办理签合同及做按揭!如果是开发商纯在问题的有其他官司,法院有权冻结该其对公账户,一般属于经济纠纷!属于调查阶段,此期间该开发商不能办理任何买卖合同,更不能办理按揭。建议了解清楚被冻结时间是在你交首付前还是后,如果是交首付前。那么可以先向当地工商或消协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