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你应该迅速本人拿身份证去当地人民银行查阅你的个人信用报告,查清楚到底是什么贷款。有可能只是你原来申请过信用卡(或者是你们单位成批办的),卡片没有激活,后来忘记了,这事常有。

2、在人民银行,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申请,也就是你对这个贷款不认可,要求贷款行进行书面回复,如果嫌慢同时可以联系贷款行询问详情。

3、这种事情通过人行就可以了,一般都能得到很好的解决,只要你没在纸质材料上签字,没提供材料是不用承担责任的,贷款记录查清后也是可以申请消除的。

4、一般不走司法程序,太慢太繁琐,记住走人行同时直接与贷款行沟通效率最高。

我来回答吧,处理这种事也不是一两年了。

被他人冒用身份进行贷款,属于“冒名贷款”,也就是俗称的“被贷款”,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一下子不知所措,茫然无助,其实只要贷款合同上不是本人签字,就完全不用担心。因为债权债务关系的成立要件,是贷款合同,银行一般称为“借款合同”,只要本人签字,贷款合同就是无效的,债务也就不成立,不会受到法律保护。你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首先,在当地人民银行服务大厅或征信查询网点打印一份自己的征信报告,保存下来,作为维权的证据;

其次,要求消除征信上的不良记录,这有几种方式,一是可以直接向银行提起征信异议,二是向当地人民银行提起征信异议,三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银行,要求删除不良记录,同时可以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无论哪种方式,可能都会要求你鉴定笔迹,将你的笔迹和贷款合同上的笔迹通过司法鉴定中心进行比对,核查是否为本人签字,只要核实不是本人签字,银行就会删除你征信上的不良记录,如果你是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可能还会对你进行经济赔偿。

再次,银行删除你征信上的不良记录后,再去人民银行打印一份征信报告,确定不良记录已被删除。然后要求银行删除银行内部信贷管理系统中你的贷款信息,避免今后你向该银行申请贷款时被拒绝(因为银行对存在不良贷款的人会拒绝贷款)。这一点你可以根据自己情况来,如果确定今后不会向该银行申请贷款,也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