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银行或金融公司借款人的担保者--通常不了解会受连累的严重后果。一心想帮忙亲友或同事借贷的人最终可能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一旦借款人违约,担保人就得替他还债。当你在借贷合约中签名充当担保人就表示你同意为借款人摊还对金融机构的任何欠款。 充当担保人需面对风险: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贷者违约而欠债,银行或金融公司就会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如债务超逾RM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产。 c) 多名担保人并非安全。 不要以为有多名担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债务不一定由多名担保人平均承担。银行也不须要选择向较富裕的担保人追债。贷方有权选择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担保人追债。 d)死亡并不代表免除担保。 这要看是哪类担保。如属联保而涉及多项担保,担保人死后,其遗产仍得用以偿还债务。可是,如只是一项联保,其遗产就无需用以偿债。 这要由金融机构决定。它可要求担保人清还债务,中止合约。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担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许原任担保人退出。 当贷款已还清。可是,若借款人去世,你就得负责摊还他的债务。 银行不一定要先向借款人追债。银行有权选择先向借款人或担保人采取法律行动。它甚至可以同时向两方面追讨债务。做牢一般不会,但是法院可以宣布担保人破产!银行可以通过申请法庭执行的方式,变卖担保人财产来抵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