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异地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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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下发《关于浙江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异地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9月1日起,浙江本省行政区域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向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异地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