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龄在20周岁(含20周岁)至60周岁(含60周岁)之间;具有当地农村户籍或在当地专职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2年以上;拥有自有固定住所;婚姻状况为已婚(含离异、丧偶)。

(二)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和商业信用记录。

(三)具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规模。

(四)有一定的农业生产经营能力。

(五)从事种养殖业的客户应具有长期、稳定、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或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

(六)有稳定的销售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