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产权登记中心来说,新房的交易合同只是只是办产权证的凭证,付款方式他们不管。

目前你的付款方式仅仅是关系到房地产公司同不同意给你办理产权证。

一次性付款地产公司更喜欢,一般还能便宜一点,让地产公司配合一下就可以了。

改合同没有任何问题。

即使银行批复了,在没有放款之前你也可以不要本笔贷款。

何况你的银行都没有批复。

但如果地产公司跟银行或者跟其他债权人有其他的约定,他们会不顾买家的权益,用各种借口刁难你,你的做法是完全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