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供了首付款发票或收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房贷款,中心已签订《楼盘合作协议》的贷款资金收款人应为售房单位;


2.提供了全额付款发票或收据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购房贷款,贷款资金收款人为借款人本人;


3.二手房贷款资金收款人可以为借款人本人,也可以为售房人;


4.商转公贷款的收款人可是按揭银行还款账户也可是借款人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