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合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2代身份证还需提供背面复印件,正面和背面复印件在同一张A4纸上; 2、借款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借款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外地户口需要提供暂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4、售房人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买卖协议原件; 5、房屋评估报告原件; 6、公积金储蓄卡及复印件; 7、代收代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8、借款人的固定收入证明; 9、公积金管理核心和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如何办理组合贷款 1、提出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等资料到承办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2、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等。如果借款人资料真实且符合要求,就进行下一步工作;如果不符合或者缺少资料,则需要借款人补交申请。 3、签订合同 承办贷款的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 4、办理担保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5、办理抵押 借款人到房屋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协议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承办银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7、发放贷款 在完成上述步骤之后,借款人需要带齐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领款手续,承办银行会将贷款划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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