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级分类是对贷款本金的分类,如果客户欠息,只能说有不良记录,在合同中约定缴息日或延长日没有缴息的,应加收复息,如果按季或按月收息的,利息逾期90天或30天就应摆入表外科目,但贷款本金还是应为正常。

二、四级分类的一个部体核心就是期限分类,若抵押物不足值或有贷款风险,均应在正常,并按正常计息; 三、只有在渝期贷款中,借款人死亡、公司关停等采取必要法律措施后仍不足以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按渝期天数而调入下一级贷款分类中, 五类贷款的定义分别为: 正常:借款人能够履行合同,没有足够理由怀疑贷款本息不能按时足额偿还。

次级: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完全依靠其正常营业收入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可能会造成一定损失。

可疑:借款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肯定要造成较大损失。

损失:在采取所有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