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购买首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购买第二套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且购买第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 1.1倍。

使用商业贷款在烟台购买二套房,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六成,且贷款利率上浮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