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缴存职工合理住房消费,10月16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政策调整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将与账户余额挂钩,贷款额度上限从60万元调整至40万元。该通知将于11月2日正式执行。



贷款额度以账户余额的6倍计算


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标准规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此次新政,实行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缴存余额挂钩核定办法。


计算公式为: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6


其中,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认定,以该中心受理之日缴存账户的余额为准。计算出的可贷额度数值保留到万位,万位以下金额不为零的数值则万位加1。


新政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也进行了调整,贷款额度上限从60万元调整至40万元。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借款申请人家庭(含单身、已婚、离异、丧偶,下同)可贷额度高于40万元的,最高按40万元申请;低于20万元的,最高可按20万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具体额度由该中心综合借款申请人家庭还款能力、信用情况等因素审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