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间借贷,到底合不合法呢?

首先,咱们得明白,企业贷款通常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钱。这种情况下,企业间直接借贷是不被法律允许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非金融机构的企业之间是不能互相贷款的。如果企业间发生了贷款行为,法律上会认定合同无效,本金要返还,利息则可能被国家没收追缴。

那么,为什么企业间借贷会被禁止呢?

这是因为,中小企业在资金紧缺时,除了向金融机构借款外,可能会选择向关系企业借款。而对于资金充裕的企业来说,大量的闲置资金如果仅仅靠银行存款来获取收益,显然不够明智。如果将这些资金用于投资,又存在不小的风险。因此,企业间借贷看似能改善资金分配不均的问题,但实际上,这种做法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

那么,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无效呢?

根据法律规定,以下五种情形下,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1. 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然后以高利贷的形式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

2. 通过向其他企业借贷或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资金,然后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

3. 出借人事先知道或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

4. 借贷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5. 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情况。

所以,企业间借贷虽然看似能解决资金问题,但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企业在资金运作时,还是应该遵循法律规定,选择合法的融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