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符合《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实施意见》(宜府办发〔2019〕26号)规定的大中专毕业生,只要公积金缴存时间满6个月,户籍在宜昌,毕业时间在5年以内,申请首套首贷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与缴存余额、缴存时间挂钩执行,且不以其职业和身份判断。

根据新规,宜昌满足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双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单职工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家庭,贷款可直接享受的最高额度为40万元。

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限定:使用本人住房公积金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夫妻组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